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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时间:2019-03-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贯彻落实省委第二督导组对宿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3月4日下午泗县院召开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家轩主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院党组成员、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扫黑办全体人员近20人参加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对表查找突出问题,按照省委第二督导组、省院、市院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方向,突出重点,推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推进会上院扫黑办汇报了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过程及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问题、难题;扫黑办其他成员和涉黑涉恶案件承办人结合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进行了交流发言。

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灿民强调,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一要坚持从快原则,在保证办案质量的情况下,依法快捕快诉;二要坚持从严原则,严格执法,严把案件定性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断提高专项斗争的法制化水平,既确保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受到严惩,又确保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三要积极主动的在办案中寻找保护伞线索,无论是“官伞”“警伞”“庸伞”,有“伞”必挖,及时把线索移送相关单位办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四要加大打财断“血”的力度,厘清涉黑涉恶案件中财产情况,及时予以查封、冻结、扣押;五要敢于担当,敢于碰硬,确保中央、省、市委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我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家轩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必要性、全局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做到思想上足够重视,认识上再提高;二是抓紧学习不松懈,业务科室和干警要积极主动学习相关立法司法解释,及时掌握法律和政策;三是切实彻查,查案件中是否存在涉黑恶现象,对保护伞、关系网线索及时移送,完善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四是做到对财产问题要全面梳理,及时建议侦查机关对相关财产的查封、冻结或扣押;五是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工作衔接、沟通与配合,特别是对退查案件中需要补查的材料,要及时跟踪掌握。                                          

(撰稿人:刘志勇 李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