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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六稳”“六保” 助力扶贫民企健康发展
时间:2020-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家轩主持召开一场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涉嫌危险驾驶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公开听证会。

经审查,2020727日,杜某某酒后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道路上行驶,被民警查获,泗县公安局以杜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杜某某案发后主动到案,且自愿认罪认罚。

杜某某是泗县一家民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木制品加工,从业人员73人,其中吸收贫困户就业人员13人,该厂系镇重点企业,年产值900多万元,年利税60余万元,在该厂就业的贫困户均全部脱贫。该院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和上级院关于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要求部署,尽可能减少因办案给企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依法对杜某某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由主诉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杜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证据、法律规定及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参加听证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及律师代表先后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一致同意对杜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对检察院履行检察职能,践行“六稳”“六保”,助力扶贫民企健康发展给予了肯定。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