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
检察业务
泗县卫生局原局长时兴民一审获刑十二年十个月
时间:2019-03-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由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泗县卫生局原局长时兴民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泗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时兴民有期徒刑十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时兴民利用担任泗县卫生局局长、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科员的便利,在职务调整、药品及设备配送、工程建设及资金拨付、民营医院管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收受他人现金人民币411.4万元、港币2万元及0.6万元购物卡。同时截止2018年7月15日,被告人时兴民的财产有人民币484.356955万元不能说明来源。

泗县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时兴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且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告人时兴民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鉴于被告人时兴民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所犯主要罪行,系坦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撰稿人: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