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10月21日,泗县人民检察院主动联合县委宣传部、团县委走进泗县第三小学,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泗县人民检察院结合“一号检察建议”、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围绕“强化校园‘防线’向性侵和校园欺凌说不”主题,向泗县第三小学师生开展深入宣讲。
检察干警紧紧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学校应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密切结合学生们对于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及面对校园欺凌、性侵等侵害如何自救,不做沉默的羔羊进行逐条解读,大家畅所欲言,课堂气氛融洽、活跃。该校师生一致表示应当结合修订后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努力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保护。
该院分管负责人表示,今后将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多措并举、多方协作,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窦文慧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