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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年】
时间:2020-09-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四次会议文件(二十一)

 

 

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2月9日在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泗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检察工作主要情况

 

2014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我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己任,以执法规范化、管理精细化、办案精品化为目标,忠诚履职,务实创新,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先后荣获“全市基层检察工作先进单位”、“宿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宿州市第八届文明单位”等称号,再次获得“安徽省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殊荣,两名同志被市院记个人三等功。

一、维护稳定,保障民生,深入推进平安泗县建设

我院坚持把保平安、促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积极参与开展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黄赌毒”犯罪以及邪教组织犯罪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23件42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68件348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499件651人,依法向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40件712人,收到法院刑事判决538件699人,有罪判决率100%。

(一)突出专项治理加大打击力度。一是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逃税偷税、传销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打击力度,共批捕此类犯罪10件21人。二是加大对生产销售“假牛肉”、“毒豆芽”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共办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10件12人,现该类案件已全部判决生效。三是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办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13件17人。其中,在办理刘某某等三人容留他人吸毒一案时,通过对案件证据的审查发现,有多达数十人可能涉嫌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犯罪,遂在将刘某某等三人依法提起公诉的同时,以检察建议形式建议公安机关对可能涉嫌犯罪的人员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立案侦查。

(二)深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我院立足于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增进社会和谐,积极适用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工作机制,区别对待轻微刑事犯罪。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或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依法做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全年共促使23件轻微刑事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刑事和解,在庭审过程中发表从宽处理建议42件次均被法院采纳,不批准逮捕54件72人,决定不起诉案件6件。如韩某某盗窃一案,犯罪嫌疑人韩某某虽然前后实施三次盗窃,但考虑到数额不大,且韩某某系未成年人,又是在校学生,若起诉判刑,会对其学业和今后的发展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承办人员征求了公安机关和被害人意见,深入走访韩某某所在的学校和社区了解其一贯表现,制作了详细的社会调查报告,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后,依法对韩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给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

(三)积极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带头开展宪法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切实承担普法工作,深入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依托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探索未成年人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发展大局,积极参与全县文明创建、征地拆迁、秸秆禁烧以及农合行不良贷款清收等各项重点工作,促进美好泗县建设。

二、严惩腐败,侦防一体,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0件3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1件22人,均为5万元以上大案,案值5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5件6人,贿赂犯罪案件占95%;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件11人,其中特大渎职案件8件9人,涉案金额最低200余万元,最高达3800余万元;涉案副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13人,行政执法人员18人;现已侦查终结移送起诉28件31人,收到法院生效判决27人,均为有罪判决。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多万元。

(一)加大办案力度,重拳出击显声威。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优势,深入研究系统发案和群体作案规律,把全程打击犯罪链作为发现案件、拓宽案源、扩大办案成果的重要措施和途径,深挖细查窝案、串案,增强办案效果,保持反腐声威。如反贪部门查办的宿州市城建系统控违拆违领域16件17人贪污受贿的窝串案,其中大队长1人,副大队长2人,综合科长1人,中队长6人;反渎部门查办的发生在我县部分乡镇及基层城建、土地等部门的系列特大渎职犯罪案,先后立案7件8人,其中镇原党委书记2人、副书记1人,镇原人大主任1人;监所检察部门办理了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首例监狱系统案件,即宿州监狱原生活卫生科科长彭某徇私舞弊、非法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等。大案件数、贿赂案件比例、涉案金额、涉案科级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所占比例均创历史新高,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第三届“五大精品案件”、“十大优质案件”评选活动中,我院办理的陈琼滥用职权、受贿案被评为“精品案件”,王静民事枉法裁判、挪用公款案被评为“优质案件”。

(二)依法文明办案,严明纪律保安全我院高度重视办案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强化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落实高检院“十个依法、十个严禁”规定及各项办案安全防范制度,坚决杜绝违规违法办案现象发生。严格依法采取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进一步规范取证行为。2014年,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合同制司法警察,严格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等法律规定,为确保办案安全提供了有力的警务保障。

(三)创新工作载体,注重实效抓预防。在市院的统一领导下,扎实推进侦防一体化建设,结合办案加强专项预防、行业预防,结合“安徽检察预防行”活动,在长沟镇长沟村启动了创建“无职务犯罪示范村(居)”活动,与财政局、教体局等多家县直机关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共建机制,着力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效性。全年共开展预防调查10次,进行案例分析16件次,提出预防建议15次,开展警示教育20次,由院党组成员组成的“检察长宣讲团”分别到金融系统、住建局、黑塔镇等单位举行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6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00余次,在县委党校和县看守所建立警示教育基地2个,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强化职能,增强实效,深入推进诉讼监督工作

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按照“依法、坚决、准确、有效”的方针,集中精力监督纠正关乎案件质量和司法公正的关键问题,进一步增强诉讼监督实效。

(一)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着力监督纠正有案不立、违法立案、有罪不究、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不断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公安机关立案4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7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纠正漏捕6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诉漏犯15人,追诉漏罪12起。发出纠正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违法通知书24份,以书面形式提出量刑建议314件,被采纳率达98.4%,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2人均获市院支持。

(二)加强民行检察工作。认真落实修改后民诉法,综合运用检察建议、调查违法等多种监督手段,形成多元化的监督格局。共受理各类民行申请监督案件121件,其中受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调解类案件1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7件;受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9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64件,提出检察建议64件;受理督促履行职责案件5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办理督促起诉公益诉讼案件26件。对认为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耐心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裁判权威。

(三)加强监所检察工作。以争创“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为契机,优化人员配置,夯实基础工作,加大对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力度。共纠正单人提审、混关混押、超时劳动等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11件,在全市监所系统率先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纠正看守所呈报留所服刑罪犯减刑不当1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9件,变更强制措施25人。针对高检院统一部署开展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和“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活动”,我们经自查后,未发现一件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久押不决案件,受到了上级院的好评。

(四)加强控申检察工作。规范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受理、处理、反馈等工作,强化初信初访办理答复工作,严格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和首办责任制。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64件,其中举报类81件,控告类73件,交办案件4件,申请赔偿2件,刑事申诉案件4件。对信访人加强释法说理把解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有机结合起来,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信访问题,认真落实风险防控预案和跟进措施,及时调查,妥善处理,积极促进息诉罢访。

(五)加强检察技术工作。大力实施电子检务工程,完成了警务区侦查指挥室的建设,按照检察专网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实施方案,对机房管理、综合布线、网络设备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改造升级和完善,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得到新的提高。充分发挥检察技术服务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共受理检察技术案件223件,其中受理文证审查107件,出具文证审查意见书114份,纠正12件次;办理检验鉴定案件21件,制作同步录音录像92份,办理手机取证3件,为执法办案提供了有力的科技保障。

四、以人为本,提升素能,深入推进队伍自身建设

坚持把队伍自身建设作为检察工作永恒主题,着力在加强党性修养、提升职业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上下功夫,努力建设有理想、有担当、有能力、有操守的检察队伍。

(一)在作风建设上下功夫。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学习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和焦裕禄精神,坚持领导带头、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摆整改“四风”流行病和检察“职业病”,大力解决执法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检”专题教育和“守纪律、正检风、作表率”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到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到李月华纪念广场缅怀英模事迹;到烈士陵园瞻仰先烈、重温入党誓词,向干警家属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家庭助廉承诺书》,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

(二)在教育培训上求实效。坚持以实务、实战、实训为中心,以领导干部和一线办案骨干为重点,围绕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职业行为规范、领导素能和专业技能等内容开展教育培训,通过专家讲座、道德讲堂、疑难案件研讨、公诉人辩论赛等形式,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了队伍执法办案能力。鼓励干警积极从事理论调研和检察宣传,全年在各类主流媒体上发表稿件201篇,其中在《新华通讯》、《检察日报、《法制博览》等国家、省、市级报刊发表论文及信息文章66  

(三)在规范执法上有提升。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正式启用一年多来。我院认真落实“全员、全面、全程、规范”的要求,严格按照系统设定的办案程序、办案期限进行操作。充分发挥案件管理办公室监督职能,运用定期通报、网上监控、案件评查、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行使辩护权,共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复印卷宗194人次,接待律师、近亲属等查询96人次,做到热情接待、周到服务、从不推诿,展现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五、接受监督,主动作为,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建设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主动作为,拓展接受监督的渠道,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始终坚持全面工作定期报告、重要工作专题报告、重大案件及时报告制度,凡是院里的重大问题、工作部署和重要案件的查处,都及时向县委和人大报告。认真落实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诚恳听取人大、政协的意见建议,跟踪反馈改进情况。优质高效地完成人大及政协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开展人大代表关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情况的集中视察活动,积极配合政协开展的年度民主评议工作,按时提交检察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听取了我院反贪污贿赂工作专项汇报,并提出审议意见,为我院进一步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积极拓宽检务公开渠道。全面做好执法办案信息公开工作,拓宽检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认真做好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工作,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自10月1日起,依法、及时、规范、安全地开展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现已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27件、公诉类终结性法律文书9份、重要案件信息5条。同时,加强检察门户网站、文明网站建设,及时发布检察工作信息,以公开促进公正,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和政协有效监督、县政府及广大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泗县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干警的业务素质、技术装备水平与日趋复杂化、智能化的执法办案要求有很大差距;二是刑事抗诉工作同比取得较大突破,但抗诉率有待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专业人才缺乏、办案力量不足问题依然突出,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从实际出发,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15年,我院将积极争取县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在深入学习、全面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上下功夫,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法治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始终保持高度的维稳警觉和严打态势。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突出打击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黑恶势力犯罪、黄赌毒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扰乱、破坏金融秩序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加强惩防腐败,促进廉政泗县建设。坚持查办案件与服务改革发展并重,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着力查办大案要案。继续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治理,积极预防和严肃查处农村和城镇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职务犯罪。高度重视惠民政策、民生资金落实问题,坚决惩治虚报冒领、贪污挪用、侵吞诈骗民生资金的犯罪活动。严肃查办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养老和社会救助等社会事业领域的职务犯罪。 结合办案深化“6+1”预防,对外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党校、进项目、进媒体,对内开展警示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

三是注重办案效果,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大对退查自行处理案件、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在逃案件、另案处理案件的监督力度,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注重依法保障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司法行为,实行案件终身负责制,严防冤假错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是狠抓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的目标,把执法办案作为中心任务,把坚定的信念作为动力之源,把敢于担当作为党性原则,把清正廉洁作为本质要求,把执法为民作为重要的职业良知,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打造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品牌,提升执法办案一线平台,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忠于宪法,牢记使命,恪尽职守,为加快建设美好泗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