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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
时间:2021-12-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泗县十七届人大

次会议文件(二十三

 

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9日在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家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泗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担当作为,依法履职,为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决胜脱贫攻坚、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一、跟上新形势,服务大局展现新作为

紧扣美好泗县建设新形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深入推进平安泗县建设。一十百千”“六清”“六建行动为牵引,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战。提前介入涉恶案件3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1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323人,提起公诉27人,依法改变管辖116人。移送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16提出涉案财产处置意见24条。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06人,提起公诉623人。其中,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110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104127人,黄赌毒犯罪4366人,盗抢骗等侵财犯罪79131人,电信网络诈骗、侵犯个人信息等犯罪719人。聚焦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参加一站式矛盾联合调处和社会治理工作;围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发出堵漏建制、加强治理检察建议35份;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开展宪法、扫黑除恶国家安全禁毒、民法典等法治宣传,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积极组织干警参与社区、农村疫情防控采取远程提讯、12309网上服务等方式,保持检察工作有序开展精准把握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标准,办理涉疫案件44人,其中对张某疫情期间利用微信以售卖体温枪、口罩为由诈骗34万元一案,依法提起公诉,已追回大部分赃款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针对农村饮水安全、扶贫资金使用发出检察建议12份,保障农村用水安全,促进资金精准使用;办理司法救助15件,救助金额36.5万元,帮助当事人摆脱生活困境。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携手共建美丽泗县。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7落实 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强新汴河、沱河、新濉河等重点河流、石龙湖湿地保护,针对建筑扬尘治理、农村垃圾和固体危(废)物处理、黑臭水体整治、污水排放等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其中,经督促修复土地30余亩清理河道13.2公里拆除鱼塘堤坝23处。护航经济安全,营造四最营商环境。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份,推动强化监管、加强综合治理坚持依法办案追赃挽损、维护稳定有机结合,移送涉嫌洗钱犯罪线索1件,提前介入涉嫌洗钱犯罪案件1件,起诉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337人,追赃挽损3000余万元认真落实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351”工程,准确把握涉民案件司法政策和办案尺度,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或重要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不批准逮捕2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人,不起诉3人,建议判处缓刑8人,监督撤案3件,对4起涉民营企业合同纠纷案件提请抗诉或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三)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化监检衔接凝聚反腐合力,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受县监察委员会邀请参与案件讨论8,提前介入案件4件,受理职务犯罪案件44人,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副处级干部2人。如,市检察院指定办理的宿州市桥区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某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受贿140余万元,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500万元;萧县人民医院原院长许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涉案金额600余万元。

二、聚焦新需求,司法为民取得新成效

紧扣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望,坚持司法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一)切实做好群众信访工作。扎实推进温暖控申创建,始终把信访作为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聚焦 四最目标,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开展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引导群众依法合理有序信访,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二)切实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依法惩处侵害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权益犯罪。起诉侵害老年人权益犯罪99人,起诉拐卖、强奸、猥亵等侵害妇女、未成年人犯罪2931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44人,涉及农民工180人,涉案金额63万余元,全部支付到位。支持农民工起诉追索劳动报酬3件,帮助追要劳动报酬14万元。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检察长、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举办法治讲座15场次,建议有关部门和学校加强对教职工、校园周边环境、禁烟、校外辅导机构、校外租房居住学生等管理,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受邀参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的执法检查,重点关注食品药品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问题,深挖制假售假、非法添加等案件线索,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2件;针对食品安全、网络餐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

三、践行新理念,法律监督构建新格局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深入践行认罪认罚从宽”“少捕慎押慎诉”“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等新理念,努力构建监督职能平衡发展格局,与其他政法单位、行政机关一道促公正、护公益、提公信。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用尽用。依法准确适用,有力、平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加及时有效惩治犯罪,更好保障当事人权利,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认罪认罚适用率85.04%597名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建议法院从宽处理,量刑建议采纳率98.74%。其中,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481人,占80.57%

)少捕慎押慎诉理念有效落实。坚持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羁押的不羁押、能不诉的不诉。对涉嫌犯罪但无需逮捕的不批准逮捕28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变更或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85人,有效避免一刀切、机械司法和刑事打击扩大化

(三)刑事检察监督全面加强。在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积极推进办案信息共享,共同落实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监督立案10件,监督撤案27件,排除非法证据1纠正漏捕5人,纠正漏诉9发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通知书27份,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10。发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通知书6,对财产刑执行提出书面意见69份,对认为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加强社区矫正和监管场所检察监督,核查纠正脱管10人,监督收监执行1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6 

(四)民事行政检察稳步推进。以执行监督推进年、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专项活动为牵引,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生效民事裁判调解监督案件5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6件,法院采纳37件(含旧存),再审改判31件(含旧存)。提请抗诉1件,市检察院支持3件(含旧存)。就民事行政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发出检察建议40件,法院均采纳。与县法院一起实质化解行政争议1件。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批捕1人,起诉5人,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

(五)公益诉讼检察积极有为。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努力实现公益诉讼最大公约数。积极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5件,如期收到回复并有效整改53件,其中经督促收回国有财产1400余万元。提起首例我市基层院办理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积极、稳妥探索 等外领域公益诉讼。如,针对我县部分道路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发出检察建议,有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行人和车安全。

四、激新动能,履职能力得到新提升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向县委专题报告2020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计划并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就重大敏感案事件及时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报告。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工作中,体现在履职尽责上。

(二)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组建设,认真贯彻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注重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把政治过硬、业绩突出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摔打磨练,选任1名检委会专职委员,择优配备19名中层干部,不断激发干警想干事、敢扛事、能成事的正能量。

(三)强化综合素能提升。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每周政治学习、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强国、中检教育网络培训等平台,加强党的创新理论、理想信念、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专业知识培领导干部上讲台授课4次。加强检察理论实务研究,3篇论文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入选全市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资料库。落实以-件比为重要指标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着力发挥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以业绩考评促进素能提升。

(四)强化全面从严治检。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建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席会议、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会商制度,切实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既戴好纪律规矩紧箍咒,又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拧紧拒腐防变安全阀。扎实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三个规定集中研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活动,深入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政治监督整改。持续狠抓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记录报告19人次。开展政治监督谈话59人次,岗位廉政谈话31人次,早发现、早提醒、早防范。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公益诉讼和检察建议工作情况,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案件公开听证、庭审观摩等活动,零距离接受监督,真诚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开展案件公开听证12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公开法律文书595份、重要案件信息32条,推送检察工作信息108条,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一年来,我院被评为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用爱浇灌 检察护航青少年普法项目荣获第五届安徽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二等奖。3件案件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推介,10个集体受到县级以上表彰,28人次分别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案件管理业务能手、安徽省优秀共青团员、全市青年岗位能手、县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在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办理规范化法治进校园优秀巡讲员暨精品示范课程评选活动中,获评精品案例2件、优秀法律文书1份、精品示范课程1个。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泗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法律监督供给有待优化,队伍素质能力有待提高,司法办案质效有待提升全面从严治检仍需加力。对此,我们已高度重视并将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下检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全市争第一、全省争上游、全面促振兴奋斗目标,聚焦着力构建一城两区三基地一中心、实施六大行动、推进六大建设,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泗县提供更加有力有效的法治保障。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护稳定促发展彰显更实担当

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为己任,发扬斗争精神,预防犯罪,惩治犯罪,改造罪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打击危害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数据安全、生物安全等犯罪,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精准把握办案与服务发展的关系,以更实举措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办案发现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提出高质量检察建议,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求极致提质效实现更大作为

坚持在强化执行力、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坚持法、理、情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继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适用、规范运行。办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把马上就办”“只跑一次等要求落到实处。深化 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做得更细更实。坚持能听尽听,积极开展公开听证,让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重自强严管理打造更好队伍

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坚守人民情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绝对领导体现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加大培训力度,改进培训效果,强化实践锻炼,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深化业绩考评,引导和激励干警依法充分履职、高效规范办案。坚持的主基调,更加自觉接受监督,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决整治顽瘴痼疾,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初心如磐,使命在肩。新的一年,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我院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砥砺初心,不辱使命,不断续写泗县检察事业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附件

 

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一、12309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包括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两部分)。主要功能有:受理人民群众控告、申诉、举报,受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国家赔偿、国家司法救助等事项,接待律师,受理和审核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收集、反馈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开展检务公开和检察宣传等。

二、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的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

三、三号检察建议2019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金融犯罪案件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聚焦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向中央财经委发送的第三号检察建议,推动强化监管、源头预防。

四、四最营商环境: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省政府《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意见》提出,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的省份,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五、“351”工程:为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安徽省检察机关组织实施以三个专项工作、五个系列活动、建立一套机制为内容的“351”工程,包括开展解决申诉难、立案难、执行难等问题三个专项工作;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研讨、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检查、编辑一套风险防范丛书、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开展一次十大精品案件评选等五个系列活动;建立一套涉民营企业案件投诉控告办理协作机制。

六、四最目标: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将最多访一次试点细化为最多投一次、最多跑一地、最多交一回、最后访一回,压实首办责任,加强联合接访,规范办理程序,提升办理质效,让干部多办事、群众好办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访累

七、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199月至202012月联合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

八、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指通过不同手段使行政争议得到彻底、有效、妥善解决。从检察机关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角度看,所谓实质性化解,实体上主要体现为通过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和促成和解、公开听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方式,使行政实体法律关系得到实质性的处理;程序上主要体现为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纠正意见、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或者终结审查后,当事人不再申请启动新的法律程序。

九、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规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法条中的,就是除这些法律明确规定的领域之外,其他需要同等保护公共利益的领域。

十、三个规定是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十一、-件比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概念,意在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避免程序空转。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是指这些具体的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案子经历司法程序越多、统计的案件越多,司法资源耗费越多,当事人讼累也越重。最佳-件比1:1,当事人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优质办结,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最好。

 

 

 

 

 

 

 

 

 

 

 

 

 

 

 

 

 

 

 

 

 

 

 

 

 

 

 

 

 

 

 

 

 

县十七届人大次会议秘书处            20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