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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百节年为首,为官廉当先”
时间:2021-12-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中共泗县纪委监察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温馨提示:元旦、春节将至,请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或接受)各种节礼、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特别是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严禁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和影响力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公款旅游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者出入私人会所、参加“一桌餐”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借节日之机或以职工福利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严禁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严禁参与各种“带彩”赌博娱乐活动、组织和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及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