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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5】
时间:2026-03-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泗县十八届人大

五次会议文件(二十五)

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2日在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春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化法律监督,遵循“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守正创新、依法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迈出新步伐。

一、锚定大局强担当,护航高质量发展有新作为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38人,提起公诉680人。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3人,坚决维护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重拳打击传销犯罪,依法对一起重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快捕快诉,切实维护群众财产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有组织犯罪防治深化年”专项行动。依法妥善办理“7·17”缅北电诈犯罪专案,全方位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依法提起公诉21件67人,追赃挽损40万余元。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的案件,依法不批捕85人,不起诉76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有序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诈骗等专题宣传,持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对侵害企业权益犯罪提起公诉17件17人,监督立案1件。常态化开展“涉企挂案”清理工作,保持涉企挂案“清零”状态。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认真落实“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深入落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畅通诉求渠道,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组织“法治宣讲进园区”专题宣传活动9次,深入园区走访企业14次。推进“清仓终本案件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成效获省委依法治省办通报表扬。

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决维护金融安全,严厉打击金融犯罪,依法对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提起公诉3件4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泗县供销农业专业合作社吴某某等人依法批准逮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法律讲座、法治课堂28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7000余份,切实增强金融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一名干警获评“全省打击治理洗钱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个人”。

聚力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化“监检”协作,凝聚反腐合力,依法提前介入案件19件,参与会商9次,提出的意见建议均被采纳。受理职务犯罪案件22件27人,同比上升120%、170%,已提起公诉18件19人,有罪判决率100%,追赃挽损220万余元。全面落实“一案双查”,从贪污贿赂案件中挖掘、移送洗钱犯罪线索1件,追诉漏罪1件,均已作出有罪判决。积极参与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腐败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精准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加强护地、护粮、护农法律监督,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破坏农村生产生活秩序犯罪。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多元救助因案致困人群,向31名涉案困难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40万余元,传递检察温暖。持续强化法治乡村建设,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治教育讲座20场,切实提升农村地区群众法治意识。

二、践行初心惠民生,司法为民服务有新成效

群众身边安全维护持续强化。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最高检部署的“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活动,依法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提起公诉13件21人。紧盯“新业态”风险,深入开展网络餐饮、社区团购等食品安全监督,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电线杆与城市道路相互妨碍”的管理顽疾,强化与行政机关协同联动,打通道路梗阻点,全力守护交通安全。聚焦“心”安全,将AED等公共急救设施配置纳入监督视野,推动公共急救设施普及覆盖,筑牢群众身边救护安全网,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办理的《督促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被市安委办、市检察院评为安全生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持续夯实。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助推城区交通站点、盲道等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便捷融入社会生活,彰显城市温度。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61件,帮助农民工讨薪75万余元,解决人民群众“烦薪事”。倾心守护“半边天”,办理的《督促保护女性职工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被市总工会、市检察院评为“工会+检察”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持续提升。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提起公诉38件48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10人。促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制发督促监护令3份,强化家庭监护职责。联合教育、司法、妇联等部门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教育帮扶保障工作。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开展校园防欺凌、防性侵等法治宣讲50余场,覆盖师生及家长1万余人,提升师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群众法治诉求回应持续优化。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六尺巷工作法”,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扎实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共接听群众来电185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45件。开展简易公开听证30件。坚持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院领导包案化解机制。深耕“枫叶‘虹’”检察品牌建设,践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工作理念,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与检察担当。深化做实“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检察环节。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持续加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助力美丽泗县建设中贡献检察力量。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摸排问题线索30条,立案23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件,持续跟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监督,发现并推动治理黑臭水体20余处。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督促行政机关落实专业化救护和日常管护责任,让濒危“绿色文物”重焕生机。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加强对大运河“活态遗址”保护,深化“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模式,以法治力量织密大运河生态安全保护网。

三、强化监督守公正,法治建设保障有新提升

抓实刑事诉讼监督。持续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14件、撤案24件。纠正漏捕、漏诉11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件、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07件。监督行政机关向侦查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持续深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意见6件,采纳率100%。持续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深入开展“除尘2025”专项活动,发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31件、检察建议3件;扎实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提出监督意见34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纠正社区矫正对象及剥夺政治权利人员脱管漏管34人,监督收监执行12人。制发的禁止令执行工作监督文书获评“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优秀纠正违法通知书”。

做实民事诉讼监督。聚焦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群众关切领域,受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96件,发出检察建议27件。办好民生民利案件,持续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力度,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2件。强化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受理案件14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件。扎实开展涉终本执行监督,办理的“监督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恢复执行并促成和解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事例。

强化行政检察监督。聚焦行政争议“程序空转”等问题,受理各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64件,发出检察建议及提出检察意见22件。加强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受理案件6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稳步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受理案件51件80人,提出检察意见11件,对15名被不起诉人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处罚意见,避免出现“不刑不罚”的情形,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

做优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紧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保障民生福祉”核心目标,受理公益诉讼线索93件、立案办理79件,发出检察建议46件。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持续开展检察建议整改“回头看”,完善“代表建议+委员提案+检察建议”的衔接转化机制,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加强数字检察建设。纵深推进数字检察战略,上架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被全省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应用17次,发现线索69件,成案145件。应用全国数字检察平台法律监督模型7个,成案19件。深化AI赋能办案全流程,通过智能辅助系统完成案件要素提取、法律文书生成、办案风险预警,有效提升法律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个案平均办理周期缩短近30%,科技赋能助力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四、从严治检固根基,队伍建设水平有新进步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筑牢政治忠诚。持续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守住意识形态主阵地,获评“2025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基层检察院”。聚焦党建与检察业务同频共振,在全市检察机关第三届文化品牌“双优”评选活动中,“通济护源”获评优秀文化品牌。

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重点纠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酒驾、违规吃喝等问题,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检务督察活动,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全年共填报87件。

全面提升队伍专业素能。跟进全省检察机关“素质能力提升年”活动,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个善于”等要求融入各类业务培训,广泛开展辩论赛、跟庭评议等实战化岗位练兵,22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市表彰。组织60余人次参与公检法司同堂培训,与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签订共建协议,构建检校合作育人机制,一体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

深入推进检察改革。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工作要求,明确检察官权力清单,及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疑难复杂案件。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紧盯司法办案关键环节,压实监督管理责任。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深化办案质效分析与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统筹推进“管案”与“管人”相衔接,推动树牢正确政绩观、促进高质效办案。持续优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5名干警纳入高阶段检察官助理管理培养,促进提升履职效能、激发队伍活力。

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紧扣“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核心要求,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融入检察履职各环节、全过程。通过专题座谈、实地走访等方式吸纳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推动部分建议转化为改进工作举措和案件线索。充分发挥代表委员在生态保护、未成年权益保障等领域的专业优势,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公开听证、庭审观摩、检察开放日等活动42次,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提质效,确保检察权规范透明运行。

各位代表,泗县检察这一年的发展和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依靠的是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心系检察工作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精准性、实效性还需持续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还存在短板弱项,司法理念还需持续转变。三是队伍创新意识和攻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纪律作风建设还需持续加强。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举措积极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6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聚焦法律监督,抓好“三个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努力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彰显检察担当。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从严惩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重拳打击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扎实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筑牢社会安全防线。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深化“府检联动”机制效能,持续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主动对接乡村振兴战略部署,针对破坏耕地等突出问题强化检察监督,以法治力量助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二是以更暖情怀践行司法为民,回应群众关切。始终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放在心上,用心用情办好民生检察案件。依法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加强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的权益保障。聚焦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人身财产安全,强化精准司法保护。深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监督,以法治手段守护蓝天、净土、绿水、青山。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制度,深化信访矛盾源头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是以更优质效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精准监督纠正有案不立、违规立案、立而不查等突出问题,筑牢司法公正第一道防线。持续加强民事虚假诉讼、民事执行活动监督,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做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以检察公益诉讼法立法为契机,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守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以更严标准锻造过硬队伍,夯实检察根基。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建设,坚决防治“灯下黑”。持续深化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弘扬“忠专实”“勤正廉”的优良作风。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干警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与时俱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各位代表,栉风沐雨守正义,凝心聚力谱新篇。2026年,我们将在县委、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和县人大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笃行不怠、善作善成,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泗县篇章,为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共同奋斗!

附件

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最高检党组领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是立足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历史方位提出的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通过检察履职办案,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第1页19行)

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党中央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形势下提出的一项重要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它对于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2页2行)

三、“检护民生”: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3月8日提出的专项行动,检察机关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务实举措,是全面深化推进检察工作的具体抓手。 (第4页2行)

四、“督促监护令”: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监护缺位、管教失职等情形时,依法制发的法律文书。其核心功能是通过法律手段纠正监护失职行为,强化家庭监护责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或再次受害。(第5页2行)

五、“法治副校长”: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人员,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工作职责包括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开展法治教育,以及协助开展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与安全管理、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指导依法治理等。(第5页4行)

六、“府检联动”:县政府与县检察院于2022年4月建立。通过“府检联动”,发挥“府检”各自职能优势,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共享共商行政执法信息和检察监督信息资源,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共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第5页21行)

七、“三个规定”:是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包括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第8页9行)

八、“三个善于”:是最高检应勇检察长提出的正确处理案件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即善于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体关系,善于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目的是克服和防止单纯业务观点,最终实现以法律效果为前提和基础的“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第8页12行)

九、“三个管理”: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检察长提出,把检察管理从简单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第8页22行)

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