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刑事活动中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规范公安派出所(队)的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泗县检察院与泗县公安局联合出台了《泗县人民检察院、泗县公安局关于对公安派出所(队)侦查活动建立片区检察监督机制的工作意见》。
根据该意见,泗县检察院成立了检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侦查监督科,侦查监督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具体检察监督事务。办公室下设若干检察监督小组,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巡查的方式对县公安局各派出所(队)立案、撤案、侦查活动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并对检察院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的案件进行跟踪督查。此外,泗县检察院还将在县公安局各派出所(队)办公地点设立公告栏,介绍片区检察组的职责和工作制度,并设立举报电话,便于群众及时投诉、控告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治案案件中的违法失职行为。
片区检察监督机制的设立,延伸了检察监督触角,拓宽了对公安派出所(队)的监督范围,有利于促进公安派出所(队)依法办案、规范执法。(撰稿人:曹哲)